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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矿物

凡进积极参与产业界为切断刚果民主共和国等冲突地区内践踏人权的武装组织的资金来源禁止使用
冲突矿物的活动。
凡进制定禁止使用冲突矿物的方针,在交付含四大矿物(钽、锡、钨、金)的零部件、产品时要求提交原产地证明材料。并且,对含在凡进产品里的四大矿物,建议各冶炼厂通过电子行业行为准则(EICC)的无冲突冶炼厂(Conflict Free Smelter)计划获得认证。

在确保足够数量的无冲突冶炼厂时,凡进将要求公司使用由获得认证的冶炼厂供应的矿物。此外,凡进还将建议使用在冲突地区合法交易的矿物,以避免冲突地区国家的经济情况恶化及冲突地区居民们受苦。
对用于凡进的产品的矿物,凡进努力基于OECD尽职调查指南(OECD Due Diligence Guidance)等国际标准和指南在整个供应链带着企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

冲突矿物是指,产于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周围国家等发生冲突的国家的锡、钽、钨、金等矿物。利用冲突矿物获得的资金可能流入这些国家的反政府武装组织或非政府军事组织用于屠杀人民,而且在开采过程中还发生剥削儿童劳动力、强迫劳动、虐待妇女等践踏人权的情况。

凡进为了建立不使用冲突矿物的体制,制定和实施符合OECD尽职调查指南的冲突矿物供应链管理流程,使用获得Responsible Minerals Initiative(RMI)的RAMP(Responsible Minerals Assurance Process)认证的冶炼厂和提炼厂供应的矿物,禁止使用非道德开采的冲突矿物。

凡进的冲突矿物管理方案

■ 将采用限制冲突矿物的国际标准制定遵守法律的冲突矿物业务流程,并积极协助EICC和GeSI(Global e-Sustainability Initiative)推动的冲突矿物禁止使用活动。
■ 将利用EICC-GeSI提供的冲突矿产报告模板确认用于公司产品的锡、钽、钨、金等矿物的所有冶炼厂的名称和位置。
■ 向使用3TG(锡、钽、钨、金)矿物的企业要求提交冲突矿产报告模板和不使用冲突矿物遵守声明。
■ 将引导合作伙伴们从通过无冲突冶炼厂计划(Conflict-Free Smelter Program)获得认证的冶炼厂采购冲突矿物。(CFSI)
■ 将按照内部调查标准定期对合作公司进行关于冲突矿物的评价。


凡进将对下级供应商同样适用公司的冲突矿物管理标准,并要求所有合作公司熟悉关于冲突矿物的法律,作为有责任感的企业防止与冲突地区的武装组织有关联的冲突矿物包含到公司的产品生产供应链内。

■ 合作公司向凡进供应的产品应提交有关冲突矿物的材料,以避免含有让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周围国家的武装组织获利的冲突矿物。
■ 合作公司应对所有含3TG(锡、钽、钨、金)矿物材料的采购努力调查冶炼厂和原产地信息。
■ 合作公司当发生关于冲突矿物的问题时应实施纠正措施。

若不能提供用于确认是否使用冲突矿物的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及发生问题时未采取纠正措施,则凡进可与该合作公司中断交易。

若不能提供用于确认是否使用冲突矿物的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及发生问题时未采取纠正措施,则凡进可与该合作公司中断交易。

凡进将与合作公司和客户们一起积极参与冲突矿物的禁止使用。